铁塔能源广西分公司2023年贺州市政府大楼机房能源设备设施维护综合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广西分公司2023年贺州市政府大楼机房能源设备设施维护综合服务项目/FA-450001-20230117160153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就铁塔能源广西分公司2023年贺州市政府大楼机房能源设备设施维护综合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预估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99万元(含税),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比选文件。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采购人确定一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的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4800元,参选人的不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就贺州市政府大楼机房能源设备设施维护综合服务进行采购,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老旧性能下降的蓄电池、节能减排设备、配套开关电源等能源配套设备设施检测与维护服务;
(2)负载检测及负载隐患评估、备电系统的动力电池单体检测、机房电气设备检测服务;
(3)机房内能源备电系统保障范围内有源负载的接地检测与维护。电源设备维护服务:包括蓄电池、节能减排、配套开关电源、整流器、逆变器、备电系统防雷接地等电源设备一次性维护服务;
(4)机房动力环境配套的能源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一次性巡检服务,机房动力环境保障检测服务、空载检测测试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服务地点:贺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检测交付期: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检测服务并进行交付。
2.4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及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3.2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承诺函。
3.3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按建市〔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以上施工资质证书若取得新证,则以对应新证资质名称为准。
(2)具备有效的电监会或能源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3.4参选人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参选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同时具备国家通信主管部门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如下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以上人员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3.6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具备有效的登高证人员和1名具备有效的电工证人员。以上人员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6)相关产品(服务)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纳入中国铁塔【全国级/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应答将被否决。
3.9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0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1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2参选人不得存在初步评审表中规定的“其他否决参选的情形”。
3.13其它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要求的详细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比选文件获取。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日18时00分至2023年2月6日18时00分。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访问采购平台,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登录获取比选文件 ;未在平台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请先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获取比选文件,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5.2.2完成注册后,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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