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楼面抱杆(含安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2024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楼面抱杆(含安装)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3-2024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楼面抱杆(含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16-04D-2023-D-D0293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包括附墙抱杆(含安装),具体内容条目见基准价清单;采购预算为45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系数N最高应答限价为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包括附墙抱杆(含安装),具体内容条目见基准价清单。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3安装周期:收到甲方订单后,15日(日历日)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5保修期:终验合格后12个月。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交货地点:博州全境。
2.8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9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4参选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或订单/发票/结算依据时间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楼面抱杆类销售或安装相关业绩)项目业绩,业绩累积金额不少于22万元。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②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采购订单/发票/结算文件。其中,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③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订单金额/发票/结算文件为准。
注:如框架合同同时提供了订单、发票、结算文件或以上任意两种文件(如提供了订单、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则以发票为准。
3.6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须提供人员的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和人员在本单位2022年1月至参选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截屏需体现查询结果及查询网址)。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0)被新疆铁塔列入新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11.1)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11.2)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www.bdebid.com)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2023年02月23日16时00分至2023年02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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