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广西分公司2023年北海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施工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广西分公司2023年北海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施工服务框架采购项目/FA-450001-20230306091336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就铁塔能源广西分公司2023年北海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施工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6万元(含税),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比选文件。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采购人确定一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对各项采购内容均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元/端口) |
1 | 充电桩端口施工 | 137.60 |
2 | 1年充电桩端口维护 | 9.43 |
参选人的任一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其对应的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预估采购北海市内1000个新建低速充电桩端口施工服务,其中10路充电桩10台100个端口,2路充电桩450台900个端口。内容包含设备安装调试及后续相应的运行维护服务等,具体技术要求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选人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提供相应的安装材料、设备安装、线路敷设安装、检查安装的线路与设备、设备上线调试。
(2)施工现场勘查、拍摄记录经纬度,提供相关安全操作海报及技术文档。
(3)中选人应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支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进行低速充电桩选址及物业谈判工作等。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值,实际数量以订单为准。
2.2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或中选人的结算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止。
2.3工期:自派单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不涉及市电报装),涉及市电报装的要求自派单之日起15个日历日完成施工。
2.4施工地点:北海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甲供外)。
2.6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及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7安全目标:安全文明施工,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污染或其他危害或发生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3.2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承诺函。
3.3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电监会或能源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备注:根据建市〔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若参选人的施工资质证书取得新证的,则以对应新证资质名称和资质等级为准。
3.4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参选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同时具备国家通信主管部门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如下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须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三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7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应答将被否决。
3.8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9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0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1参选人不得存在初步评审表中规定的“其他否决参选的情形”。
3.12其它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要求的详细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3月7日20时00分至2023年3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