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22年基站物勘服务项目
(三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22年基站物勘服务项目(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22年基站物勘服务项目(三次)(项目编号:CG-SDWF-2023-05-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新建基站的物探服务,具体内容主要为:选定1家参选人完成新建基站的物探服务。 预算金额为含税金额36.04万元,按照一般税率6%测算,预计不含税金额为34万元,合同部分税率按照参选人投报税率计取。
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选定1家参选人完成新建基站的物探服务;
2.2交付期限:收到采购方正式物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探测;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规范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资质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符合(1)或(2)或(3)的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
注:
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③若受疫情影响证书有效期届满但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发文。
(4)控股管理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格式自拟。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列入潍坊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3参选人关联关系审查
(1)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未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的,信息一致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参选人关联关系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5月13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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