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垫江污泥处理中心关于垫江县生活污泥协同应急处置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垫江污泥处理中心关于垫江县生活污泥协同应急处置服务,比选人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本项目位于:垫江污泥处理中心;
项目内容:为保障垫江县市政污泥的及时处置,垫江污泥处置中心拟新增污泥应急处置服务的采购工作,应急处置量预计约为湿污泥4500吨,现拟对以上项目的处置服务单位进行采购。
项目服务期:从应急处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污泥协同处置公开招标完成并签订合同之日,但合同总价不超过100万,任一条件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或委托处置第三方需具有污泥处理能力,日处置规模大于或等于80吨/天(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委托第三方处置的还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或其委托处置点与招标人厂区之间的货车运输距离不超过20公里,如处置点超过该运距,超过部分运输费用由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与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价格承担。(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由于污泥含水率高、含有杂质、污泥活性较低等情况,投标人可到现场踏勘并承诺能24小时接收及处理该污泥。(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理,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②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③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⑥中标候选人在过去两年内参加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或控股的其它单位招投标活动中曾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情况的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的,被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公示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领导有刑事犯罪行为或被国家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7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3年 5 月 24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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