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平凉市2023年静宁县铅锌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平凉市2023年静宁县铅锌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3061100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快速推进平凉市分公司2023年静宁县铅锌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展,现需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采购。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9.32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参选报价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线路及平台整治维护工作。
2.2采购预算金额:69.32万元(含税)。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双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成。
2.4合同签订金额:中选人中选金额,固定单项合同,按实际施工量结算审计。。
2.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平凉市静宁县)。
2.6工期:施工单位收到我方委托订单后,在指定地点于15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
2.7质保期:自终验报告签署之日起12个月。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且提供任意一张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3参选人须具备以下①、②资质之一,且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①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注:I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II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及证书的查询网站截图【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或参选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
III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供应商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并登录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及时完成资质证书的更新。若受疫情影响或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
IV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3.4参选人须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提供证书扫描件。
3.5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②项目经理: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注:
1)提供以上人员名单和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至应答截止时间止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2)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
3.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9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11日 18时 00 分至 2023年 06月 14 日 2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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