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2023年度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2023年度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CT20230616036-0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金昌市分公司员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米、面、油、蔬菜、干货、肉、肉制品及鱼类、水果、蛋类、奶制品、杂粮、豆制品、调料等其他配送服务)。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折扣系数(非OFF)100%(以金昌市大型商超指导价(含税)当周同种产品最低价价格作为基准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金昌市分公司员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米、面、油、蔬菜、干货、肉、肉制品及鱼类、水果、蛋类、奶制品、杂粮、豆制品、调料等其他配送服务)。
2.2 采购预算金额:12万元(含税)。
2.3合同有效期: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或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
2.4合同签订金额:采购预算含税金额,结算以实际下单金额为准。
2.5配送地点:中国铁塔金昌市分公司员工食堂。
2.6送货要求:接到甲方订单后24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配送的生鲜原材料必须为当日采购;预包装食品原材料不能超过出厂日期30天,并且应在保质有效期的1/3时间以内。配送的食材符合有关工商、质检相关部门标准,不得有腐烂、过期、变质物质食品,凡质量问题包退包换。配送食材均应符合或优于技术规范要求。
2.8责任界定:参选人须承诺如因参选人提供的食材造成甲方员工食物中毒等事故,参选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事故赔偿责任等)并取消其供货资格。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且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发票承诺函且提供任意一张曾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3参选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3.4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每批次提供的肉蛋禽、水产类食材附检验检疫证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5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参与本项目的配送人员均具备有效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
3.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9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 28 日 12时 00 分至 2023年 07月 03日12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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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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