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2023年涵江区智慧技防监控设备及AI算法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2023年涵江区智慧技防监控设备及AI算法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GPDI-FZ-2023-02061-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2023年涵江区智慧技防监控设备及AI算法采购项目(第二次)
1.6 标段划分:
R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R一家,中选份额100%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智能球型摄像机 | 24 | 台 | 8220.34 |
2 | AI算法分析 | 24 | 个 | 3000.0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4台智能球型摄像机、AI算法分析等(含安装调测)。基于我司24个铁塔站址资源,通过挂载高清视频监控,利用传输专线连接客户侧机房安装视联网平台,并提供对河道漂浮物、侵倒垃圾、船只、人员进行识别。
2.2本项目预计不含税总价为269288.16元,含税总价为299255.62元。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增值税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1 | 智能球型摄像机 | 24 | 台 | 8220.34 | 197288.16 | 13% | 222935.62 |
2 | AI算法分析 | 24 | 个 | 3000.00 | 72000.00 | 6% | 76320.00 |
合计 | 269288.16 | / | 299255.62 |
备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
2.3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4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2.5到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须完成设计、到货、安装、调测、培训。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2.8项目类型:货物类。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企业性质: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还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应答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还须提供相关授权书及承诺函。】
3.1.2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中选后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3.1.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参选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
(2)若参选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
【评审依据:1、提供有效的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设备制造商参选的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参选的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
3.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注: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3信用要求:参选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参选无效。
【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③参选人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参选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7月14日14时30分至2023年07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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