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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2023年运营维护部智慧电能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3-07-14 11:15:1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2023年运营维护部智慧电能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2023年运营维护部智慧电能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2023年运营维护部智慧电能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JSZB-2023-13089(2)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含税46.2665万元,税率:13%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以含税单价为基准,进行折扣报价。参选人报价超过100%,否决其应答。对“折扣”以百分比进行报价,精确到整数位,对于小数点后数字,无论大小,一律舍去,且合同价执行舍去后的折扣。例:80.1%为80%,80.9%为8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智慧用电设备(含运输、维保、安装、调测、三年物联网卡使用、所涉及软件平台调测调通等相关服务及费用),满足如下功能:

1)电力管理:提供记录和查询各用电线路的各项电力参数服务,包含远程控制、开关状态、实时电压、实时电流、实时功率、电量计量、温度以及告警信息等;

2)安全管理:对各用电线路的安全隐患提供防护服务和预警告警服务,包含电路的防护阈值设置、防雷、漏电、断路、短路、过流、过载、过压、过温、欠压、打火、缺相、功率限定等;

3)节电管理:提供对各用电线路的远程控制、定时开关、数据存储统计分析服务;

4)平台应用:提供电脑端与手机端的智慧用电管理平台,提供功能应用维护升级和定制开发,与现有平台进行对接,通信模块单价中包含三年物联卡服务费。

序号

物料

采购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合计(元)

备注

1

通讯模块

30

1460

43800

通信模块单价中包含三年物联卡服务费。

2

电源模块

30

655

19650

 

3

3P63A

140

2309

323260

 

4

2P63A

5

1649

8245

 

5

1P20A

111

610

67710

 

总计

462665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施工期限:自收到订单30日内到货,自到货后60日内完成安装

2.4服务地点:佳木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订单合同。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2.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3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企业组织: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2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

注: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非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及发票;

3)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对应结算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单项合同及对应发票;

注:框架合同、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产品清单、合同大签等),提供的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未提供参选人的参选将被否决

3.5.资格要求:参选人所投产品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应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应答:

1)制造商进行应答的需提供制造商承诺。

2)代理商进行应答的需提供原厂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标的产品的代理授权函、提供制造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黑龙江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071508时30分2023年0718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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