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塔2023年信号基站铁塔消防亮化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广州铁塔2023年信号基站铁塔消防亮化宣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州铁塔2023年信号基站铁塔消防亮化宣传项目(项目编号:GZTT-2023BX00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广州铁塔2023年信号基站铁塔消防亮化宣传。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要求不含税总价不得超过160000.00元人民币,参选人报价不含税总价超过160000.00元人民币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广州铁塔2023年信号基站铁塔消防亮化宣传项目,包括4套配套发光字体制作、上塔施工安装、接电及电表安装等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6万元(不含税),18.08万元(含税)。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供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LED发光字的制作、配送及安装工作。
2.5保修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6供货地点:广州市区域范围内。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扫描件。
3.2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3本项目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3.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为本项目至少配置高处作业人员2名、电工作业人员1名,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电工作业人员须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低压电工作业)
注:
①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在参选人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②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本项目内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③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高压/低压电工作业)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涉及复审的还需提供复审合格记录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3.6其他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4日17时30分至2023年7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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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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