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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铁塔杭州东站月台室分优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ZJZT-2023-12429]-比选公告

2023-07-17 17:34:4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浙江铁塔杭州东站月台室分优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浙江铁塔杭州东站月台室分优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浙江铁塔杭州东站月台室分优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3-1242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杭州东站站台公网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范围包括车站内公网覆盖系统的室内分布、光缆传输、电力电源、设备安装等的监理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采购预算:15万元(含税),采购预算即合同上限金额,具体按实结算。

1.7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个,中选份额100%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非OFF)88.5%,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杭州东站月台室分优化工程监理服务。

2.2 ★服务期限:监理员入场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实际工期以施工进度为准。

2.3 服务地点:浙江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5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3.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同类项目业绩(高速铁路或客运专线或城际铁路公网覆盖工程监理服务业绩)。注:(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金额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累计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累计金额为准;

(3)其他要求: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章页);

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章页);b. 框架协议相应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

C、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注: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3.5总监理工程师:为本项目配置1名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通信或铁路专业)。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4月至应答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不予认可。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参选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参选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重要材料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6.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杭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1)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8控股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7日19时30分至2023年07月20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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