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校园秋季开学营销推广活动比选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3-1230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校园秋季开学营销推广活动比选项目,预算为不含税总价1741500.00元。
1.2 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3采购内容:展开全年线上社群资源、媒体资源整合运营投放、营销活动、宣传设计策划等工作、负责学生信息采集、编辑、维护工作,团队运营等工作、校园产品业务支撑工作、安全管理、工商报批与协调。
1.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CP10009代营服务,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如下:
服务项目 | 具体项目 | 内容 | 单位 | 预估采购数量 | 不含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 |
翼校联盟微信公众号内容运营 | 新闻/软文撰写 | 深度内容,结合产品特性,以评测、使用心得等不同角度撰写,1000字左右 | 篇 | 10 | 900 |
微信设计长图 | 根据主推营销活动及重点产品,自主创作微信/微博传播稿件 | 张 | 15 | 1800 | |
网宣图设计 | 结合产品价值点、当期线上重点,进行活动包装、宣传 | 张 | 40 | 900 | |
DM宣传单页设计 | 结合产品卖点,结合校园受众,释放产品优势 | 张 | 10 | 1800 | |
活动宣传h5 | 根据营销活动方案,设计互动页面,以5屏为报价单位,报价中不含额外购买的图片、字体、音乐等版权费用 | 套 | 15 | 3500 | |
翼校联盟抖音号内容运营 | 品牌短片 | 时长30S天翼校园云卡品牌宣传片,以产品宣传、城市大学代言为主题,拍摄视频短片。(含脚本、拍摄、动画及视频拍摄所需人物、音乐等版权费用。) | 套 | 5 | 8000 |
新媒体视频 | 时长15S-30S适合新媒体平台传播的热点视频内容。(含脚本、拍摄、动画及视频拍摄所需人物、音乐等版权费用。) | 套 | 15 | 4000 | |
投放推广 | 翼校联盟定制活动 | 以校园私域流量为载体,打造去营销化的潮流专场活动,提升翼校联盟IP在学生群体内的口碑,提升学生在翼校联盟系列活动中的参与度。 | 次 | 20 | 30000 |
桌贴投放 | 在校园场景下,使用食堂餐桌桌贴进行产品信息内容投放 | 块 | 3200 | 160 | |
微信投放 | 结合营销需求,结合微信朋友圈广告、微信附近推等,进行产品营销推广,发布期1个月 | /cpm | 6000 | 42 | |
运动场围栏 | 在校园场景下,使用运动场围栏进行产品信息内容投放 | 块 | 75 | 1800 |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要求参选人能够提供覆盖武汉市至少30所高校(高校具体清单详见技术规范书)桌贴广告的授权函或资源承诺函。
2.2类似项目业绩:本项目须参选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证明材料可为相关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以公司名义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合法代开的增值税专票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5日17时00分至2023年7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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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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