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分公司2023年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分公司2023年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CDI-SCTT-2023-7004)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67.7471万元(含税),主要负责新装修的办公室、办公区域、业务经营场所提供办公家具,包括办公家具的供货、运输、安装以及售后服务。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1名至第【2】名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产品质量得分高者优先。原则上,推荐中选候选人数量2名,若可推荐中选候选人数量不足,无法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时,可按实际数量推荐。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标人。
1.8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单价参选限价:最高不含税单价参选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参选人每一项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每一项最高不含税单价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主要负责为新装修的办公室、办公区域、业务经营场所提供办公家具,包括办公家具的供货、运输、安装以及售后服务。
2.2交货期: 参选人应具备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及安装(以订单下达日期为起始时间),并且参选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安排交货节奏,具体交货时间应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若采购人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则提前7天通知参选人具体交货时间,由参选人自行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
2.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业绩金额应不少于8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办公类家具销售业绩;(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3财务要求:参选人需提供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注:(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2)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提供财务报表的,则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原件备查。
3.4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函中必须明确出货物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
(2)若为制造商:审查制造商声明函;
(3)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则应答均无效。
(4)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授权了多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应答,则应答均无效。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同类服务(办公类家具销售业绩)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8月9日09 时00分至 2023年8月11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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