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3年鄂南大区荆门市村村响备电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项目编号:CITCC-HTT-230731-138-HGB069C)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3年鄂南大区荆门市村村响备电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项目编号:CITCC-HTT-230731-138-HGB069C)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3年鄂南大区荆门市村村响备电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村村响备电设备170套,其中配置一设备90套、配置二设备80套,预算金额24.85万元(不含税)。本次采购的货物名称、配置项及数量等具体如下:
型号 | 序号 | 配置项 | 设备说明 | 数量 | |
配置一 | 1 | 磷酸铁锂电池 | 12.8V60Ah | 1 | |
2 | 太阳能控制器 | 12V/60W | 1 | ||
3 | 逆变器(500W) | 12V转220V,220V转12V | 1 | ||
4 | 光伏组件100W | 单晶硅,50W,每组2块 | 1 | ||
配置二 | 1 | 磷酸铁锂电池 | 12.8V120A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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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太阳能控制器 | 12V/60W | 1 |
| |
3 | 逆变器(500W) | 12V转220V,220V转12V | 1 |
| |
4 | 光伏组件100W | 单晶硅,50W,每组2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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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份额执行完毕;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荆门市。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采购包
□划分采购包:/
1.7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家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配置一不含税单价1250元/套,配置二不含税单价1700元/套,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采购范围:采购村村响备电设备170套。
2.2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天内交付使用。
2.3交货地点:湖北省荆门市。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1.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参选人应承诺本项目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天内交付使用。
3.1.7参选人应承诺本项目保修期自订单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9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10本项目参选产品(磷酸铁锂电池)接受代理商参选。若参选人是代理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涉及产品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参选承担连带责任;②本项目各类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级“黑名单” 的;
(11)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省级“黑名单” 的。
3.3业绩要求。
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类似产品销售业绩。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果是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和结算单据;如果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订单及结算单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结算单据为发票或银行往来凭证)。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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