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山东分公司2023年济南章丘邮政停车场汽车充电桩场站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山东分公司2023年济南章丘邮政停车场汽车充电桩场站设备采购项目CT20230908195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山东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铁塔能源山东分公司2023年济南邮政停车场汽车充电桩场站建设项目。内容包含:电动汽车交流慢充桩(7KW)12套,电动汽车交流快充桩(120KW)1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售后维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金额159128.90元;含税金额176651.00元,参选报价超出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铁塔能源山东分公司2023年济南邮政停车场汽车充电桩场站建设项目。内容包含:电动汽车交流慢充桩(7KW)12套,电动汽车交流快充桩(120KW)1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售后维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5天内完成项目交付。
2.3实施地域:济南市。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中国铁塔的各项规范要求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2.5质保期:合同签订后6年内,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售后维修服务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指充电桩销售业绩。
4.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须同时满足4.1-4.2中的资质要求。
4.1电力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之一: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满足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4.2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对于本项目中涉及需要勘察的,要求由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对于本项目中涉及需要设计的,要求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参选人如不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必须在应答文件中明确拟分包的单位,并提供该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对具备上述资质证书的参选人,在合同执行阶段,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续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
注: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相应证书和2023年1月(含)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参选人或其分支机构,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上述人员连续补缴纳三个月的社保,不予认可。
6.参选人关联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参选人关联关系承诺书。
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
(11)与其他参选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8.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应答,须为充电桩生产企业。
注: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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