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张家界市分公司2023年张家界电信永定中心局光伏节能设备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2310J184D0126-HNBX221)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张家界市分公司2023年张家界电信永定中心局光伏节能设备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2310J184D0126-HNBX22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张家界市分公司2023年张家界电信永定中心局光伏节能设备综合服务项目,采购张家界电信永定区中心局备电设备及配套施工服务,预算金额298395.76元(不含税)。本次采购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税率 |
1 | 综合节能光伏设备 | 站 | 1 | 249861.76 | 13% |
2 | 施工安装服务 | 站 | 1 | 48534.00 | 9% |
合计 | 29839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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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项目实施地点:张家界。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采购包
□划分采购包:
1.7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 家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上限价298395.76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采购范围:张家界电信永定区中心局备电设备及配套施工服务
2.2交货期:自收到发货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及调试服务。
2.3交货地点:张家界市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参选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3参选人至少需提供一份2020年9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止签订的累计20万(含)类似项目(类似通信或电力施工项目)业绩,非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所属合同关键页和合同对应的订单等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4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
(1)土建施工专业: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外市电施工专业:具备以下三种电力施工资质之一: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电监会/能源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许可范围为五级或以上承装资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5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参选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如下三类安全人员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备注:(1)须提供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照片;(2)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员在本单位2023年5月至应答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9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9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9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应答截止之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张家界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湖南省/张家界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张家界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湖南省级/张家界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9参选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不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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