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3年中雁森林防火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3年中雁森林防火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3-1396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中雁森林防火设备,含摄像头、网络箱、逆变器、抱杆,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预算:13万元(含税)。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个,中选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详见下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 内容 | 最高限价 |
1 | 摄像头 | 36000 |
2 | 网络箱 | 685 |
3 | 逆变器 | 600 |
4 | 抱杆 | 105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3年中雁森林防火设备采购项目
2.2★交货期:下发通知后10日内完成货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2.3交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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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3.4安管人员:
(1)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2)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3)配置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说明: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6月至应答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以上人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复用,否则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3.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应答产品要求: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7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监控相关】。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
(1)参选人须是产品(摄像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应答,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摄像头为参选人制造);如为代理商应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9控股管理关系:(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温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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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0月12日17时30分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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