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办公楼局部改造及零星维修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3-2025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办公楼局部改造及零星维修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3-2025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办公楼局部改造及零星维修项目(二次)(项目编号:08-16-04D-2023-D-D20698C0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2023-2025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办公楼局部改造及零星维修项目(二次),采购预算为35万元(含税),其中成本支出2万元(含税),资本支出33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注:本项目包含资本支出与成本支出;因铁塔公司财务管理要求,资本性支出与成本性支出需分别签订协议,又因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系统规则限制,需将资本支出与成本支出分别设置标段,故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内按照资本支出与成本支出调整为2个标段,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标段设置如附表。
附表:
标段号 (标段划分) | 2023-2025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办公楼局部改造及零星维修项目(二次) | |
标段号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成本 | 资本 |
潜在参选人在文件获取时,需同时获取成本与资本对应的采购文件,递交文件时成本与资本递交同一份参选文件,不一致时以资本为准,项目的评标结果以资本的评审结果为准。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N最高参选限价为1.00,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改造(办公楼四楼局部改造、二楼办公室定制柜),预估采购金额33万元(含税);办公楼零星维修,预估采购金额2万元(含税)。
2.2合同有效期:办公楼零星维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办公楼改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2.3计划工期:改造部分,自收到甲方改造需求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可适时延长;零星维修部分,收到甲方紧急维修需求,需2小时内派人完成现堪,6小时内完成维修;一般维修需求,需12小时内完成现堪,48小时内完成维修。
2.4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服务地点:石河子市。
2.7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8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参选人须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参选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参选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4参选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房屋维修或房屋装饰装修类项目业绩)业绩,至少15万。
业绩证明材料如下(须同时提供①、②):
①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或订单扫描件,及相对应的发票。
②每个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或订单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验真截图应包括相关查询网页的地址栏。
注:业绩金额认定原则: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
业绩时间认定原则: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关键页认定原则: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如果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与本项目属于同类产品,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卖方产品技术文档、买方技术规范要求、在网使用情况等。
发票对应认定原则:发票开具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且晚于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其次发票须体现与该合同的对应关系,例如:发票备注中有合同编号或项目名称或甲方出具证明文件等信息;若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详见清单,还应提供具体清单。
其他认定原则: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缺失或未与业绩情况表对应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投标同类产品的,视为无效业绩。
3.6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①须提供人员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参选人一致);②须提供人员的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和人员在本单位2023年1月至参选应答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截屏需体现查询结果及查询网址)。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应答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③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退休证、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拟派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7控股及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至参选应答截止之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至参选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至参选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本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2023年10月20日21时00分至2023年10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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