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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宁波铁塔2023年宁海桃源商务楼周边区块停车场工程无线通信施工服务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2023-10-30 18:45:1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宁波铁塔2023年宁海桃源商务楼周边区块停车场工程无线通信施工服务项目(第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宁波铁塔2023年宁海桃源商务楼周边区块停车场工程无线通信施工服务项目(第三次)(CITCC-Z123ZT0202058(第三次))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宁海桃源商务楼周边区块停车场工程无线通信的施工服务,项目位于金水路北侧、学勉北路俩侧,总建筑面积约17858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17646平方米,电梯0部。采购预算:16.83万元(含税)。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个。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54400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同采购项目概况 

2.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2.3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5安全目标: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保修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8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若参选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2)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3.4(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2)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同一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须同时提供人员名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含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2)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为同一人,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

3.5参选人至少配置一名电工人员(若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与电工人员为同一人,则电工人员不予认可)

(1)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特种作业证书应复审但未提供复审证明的,不予认可);(2)社保局出具的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含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如非参选人自有人员,则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劳务派遣单位缴纳的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含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第三方与参选人签订的有效期内的人员劳务派遣关系合同;(3)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6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室分类施工】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7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宁波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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