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公务车4辆,为保证车辆正常行驶,消除用车安全隐患,需将单位车辆维修保养执行定点服务。
2.2比选范围: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4辆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包括车辆的定期检查、维护维修、保养、年检、过户等。
2.3服务地点: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4服务期限:1年。
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定点维修车辆信息表 | ||||
单位 | 车牌号 | 车型 | 车架号 | |
1 | 公务用车 | 渝HE7062 | 东风标致DC7207LSAA | LDCB13X40D2138837 |
2 | 渝HD9536 | 金杯阁瑞斯 | LSYAAAAA9BK001203 | |
3 | 渝HD5120 | 五十铃牌QL1020XGDRC | LWLTFRXD99L036453 | |
4 | 渝D1Y015 | 五十铃牌QL10302DWS | LWLTFS2D9EL01028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并盖鲜章)。
3.2具有重庆市二类及以上维修经营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含小型车及小型货车)。
3.3经营场所需在必须在石柱县城区内,与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38号)的行程距离在10公里之内。
3.4要求生产经营面积在300平米以上,具备举升机,配备四轮定位机、事故校正仪、无尘烤漆房,具备提供优质维修保养的能力。同时要求投标人需有自己的拖车,提供二十四小时昼夜服务,满足招标人车辆需外出急救的情况下投标人能够第一时间立即组织修理人员赶赴现场急救,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格式自理。
3.5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7-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
①承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②承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限价
本次比选最高投标限价:取费费率 97% 。投标人自行根据附件《维保项目及限价明细表》中附表1、附表2、附表3的维保项目及单价限价进行取费费率报价,全年总费用不超过 15.00万元(注:结算时以维保项目中每项的单价限价乘以投标人所报取费费率作为投标单价结算)。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中,取费费率超过 97%及填写金额报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取费费率,如投标取费费率为 80%,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 80;如取费费率为 80.5%,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 80.5,最多保留 2 位小数(可忽略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显示的报价单位)。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5.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5.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