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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成都地铁27号线一期与轨道交通资阳线公网覆盖工程光缆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2023-11-07 17:25:0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成都地铁27号线一期与轨道交通资阳线公网覆盖工程光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参选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成都地铁27号线一期与轨道交通资阳线公网覆盖工程光缆采购项目(DXCG-SCTT-SC-2023100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成都地铁27号线一期与轨道交通资阳线公网覆盖工程光缆。需求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不含税金额155.21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含税金额175.38万元。

1.6     标段划分:                  

    R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R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8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本次比选的货物名称、主要规格参数、数量及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物资类型

需求型号

预估规模

不含税单价限价

预估不含税总金额

公里

(元/公里)

(元)

光缆

GYTAH58G.652D型单模光纤24芯

5.88

3583.21

21069.27

GYTAH58G.652D型单模光纤48芯

56

3590

201040.00

GYTAH58G.652D型单模光纤72芯

70.86

5421.98

384201.50

GYTAH58G.652D型单模光纤96芯

10.92

5420

59186.40

GYTAH58G.652D型单模光纤144芯

116.8

7590

886512.00

合计

260.46

 

1552009.17

1.9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成都地铁27号线一期与轨道交通资阳线公网覆盖工程光缆。比选结果适用范围解释权归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所有。

2.2供货地点:成都、资阳。

2.3供货期:供应商应在发货通知下发起15日内全部到货,并负责运抵比选人指定现场。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为止(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为准)

2.5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控股管理关系: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3检测报告:参选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144芯及以上光缆产品的完整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应为应答人。注: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3.4类似业绩:参选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且累计销售含税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

注:(1)类似业绩范围:光缆产品销售类业绩;

(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参选方的业绩:①如分公司参选,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业绩均认可;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业绩不予认可;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资料均不得通用。

3.5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①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③参选人若为2023年成立的,则提供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④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提供财务报表的,则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原件备查。⑤如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资产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⑥如提供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仅作为参选人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资产等),须以经审计的参选人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参选人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3.6制造商应答: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应答,不接受代理商应答。(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光缆】“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中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提供承诺函,参选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9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应答/投标方的:

a.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e.如分公司参选/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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