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铁塔2023年慈溪市观海卫镇5G数字特型塔亮化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宁波铁塔2023年慈溪市观海卫镇5G数字特型塔亮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3ZT020207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慈溪市观海卫镇5G数字特型塔亮化项目所需的亮化设施(含安装)。项目含税总预算67.69万元。以【中选不含税总价】为合同不含税总价上限。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个,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报价高于任一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 分类 | 设备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主塔结构 | 顶部玻璃钢 | 4mm 玻璃钢造型 | 80.00 | ㎡ | 350.00 |
2 | 电源设备 | 电源 | 电源400W/DC24V | 8 | 台 | 220.00 |
3 | 配电系统 | 不锈钢控制柜 | 1 | 套 | 3000.00 | |
4 | 外立面及亮化 | 塔体 | 钢结构造型, | 4.28 | 吨 | 10350.00 |
5 | 机械费 | 吊机安装费 | 5 | 天 | 3700.00 | |
6 | 人工费 | 人工施工费 | 25 | 工时 | 500.00 | |
7 | 亮化施工费 | 施工,调试 | 20 | 工时 | 500.00 | |
8 | P4户外显示屏 | 两面显示,U盘切换广告,不含空调 | 14.75 | ㎡ | 7500.00 | |
9 | 镀锌板饰面 | 2mm 镀锌板饰面; 方管骨架; | 215.00 | ㎡ | 885.00 | |
10 | 亮化广告字 | 亮化字:两面 | 32.00 | ㎡ | 1000.00 | |
11 | 饰面装潢 | 外立面整体喷塑、造型 | 300.00 | ㎡ | 165.00 | |
12 | 线条灯 | 柔性霓虹灯带DC24V/12W | 500 | 米 | 48.00 | |
13 | 控制器主控 | 控制器主控 | 1 | 台 | 4000.00 | |
14 | 分控 | 分控 | 4 | 台 | 3500.00 | |
15 | 电缆线 | 35平方电缆线 | 250 | 米 | 185.84 | |
16 | 电缆线 | 3*6平方电缆线 | 300 | 米 | 24.78 | |
17 | 辅材 | 胶水螺丝不锈钢扎带等 | 1 | 批 | 2300.00 | |
18 | 线管 | PVC20 | 500 | 米 | 3.5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同采购项目概况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达到采购人要求。
2.3交货地点:浙江宁波(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控股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6三类安管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中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员应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8月至应答截止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3)项目负责人不得与专职安全员为同一人,否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
3.7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3.8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塔体亮化类】,且单个金额不小于50万元。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
注:
(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宁波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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