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电信2023年郴州市高铁西站灯箱广告投放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郴州电信2023年郴州市高铁西站灯箱广告投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CGXM202311100020/采购代理编号:HNZT-2023-1291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保持重点资源的广告覆盖,特进行本项目采购。
1.2采购预算:44.7万元(含税)。
1.3采购内容:灯箱广告投放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5实施地域:郴州市。
1.6广告投放时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投放。
1.7采购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4.7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4参选人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在2020年10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公告发布当日,以合同盖章页时间为准)至少1份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盖章页。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则以明确金额为准;合同中无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2.5潜在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08时30分00秒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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