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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通汇鸿新厂区机房 UPS 备电及汽车充电桩系统集成项目比选公告

2023-11-16 10:52:1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通汇鸿新厂区机房 UPS 备电及汽车充电桩系统集成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3-16146)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通汇鸿新厂区机房 UPS 备电及汽车充电桩系统集成项目(JSZB-2023-16146)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3采购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为含税总价78252元,其中UPS 设备16498元(含税,税率 13%)、汽车充电桩设备38533元 (含税,税率 13%),集成服务15264元(含税,税率为 6%),设备安装施工7957元(含税,税率 9%),其中安全生产费159.14元。

1.6标段:不划分。

1.7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1.8报价规则:报“含税总价(元)”及分项报价。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78252元,其中UPS 设备最高限价含税16498元,汽车充电桩设备最高限价含税38533元 ,集成服务最高限价含税15264元,设备安装施工最高限价含税7957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参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为汇鸿新厂区机房提供UPS备电设备、安装及调试集成服务,并为其提供汽车充电桩(10个7KW交流充电桩)设备安装、调试及质保服务等,质保期1年,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期: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

2.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

2.4服务区域:江苏省南通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企业资质:参选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④资质之一:

①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②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④参选人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和等级要求为: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述“改革方案”为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如参选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1.4安全生产许可证: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1.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人。

(4)参选人须提供至少1名具备电工证人员。

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023年1月(不含)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法人可不提供)。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7本项目接受(交流充电桩)充电桩产品代理商参选;若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交流充电桩)授权代理证明,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

【设备制造商参选的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参选的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交流充电桩)授权代理证明。】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南通市列入总部/江苏省/南通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南通市列入应答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总部级/江苏省级/南通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3其他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参选人不得与其他参选人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参选人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参选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应答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

5.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参选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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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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