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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株洲市分公司智慧渔政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11-27 23:16:5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株洲市分公司智慧渔政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株洲市分公司智慧渔政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ZB-2311J184D0188-HNBX26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中国铁塔株洲市分公司智慧渔政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平台技术服务,涉及株洲市智慧渔政视频监控项目相关设备(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均不在总部以及省公司公司集采的目录范围内)及平台技术服务采购,包含但不限于软件及其知识产权或使用权、培训、技术资料等服务、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金额为83.40万元,含税采购预算约91.00万元。其中设备部分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37.17万元;该部分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13%;服务部分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46.23万元;该部分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截止。

1.6 采购包划分:划分1个采购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选取1名中选人。

1.8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采取在不含增值税分项总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序号

类别

具体采购内容

不含税合计(元)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分项总价(元)

1

设备

热成像中载云台摄像机

246902.65

18

371681.42

2

云广播

5309.73

10

3

存储设备

19469.03

1

4

48英寸液晶显示屏

72212.39

12

5

客户端电脑

7964.60

2

6

服务器

17168.14

1

7

机柜

2654.87

1

8

服务

智慧渔政管理平台及配套调测

462264.15

1

462264.15

不含税总价(元):833945.57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采购中国铁塔株洲市分公司智慧渔政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平台技术服务,涉及株洲市智慧渔政视频监控项目相关设备(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均不在总部以及省公司公司集采的目录范围内)及平台技术服务采购,包含但不限于软件及其知识产权或使用权、培训、技术资料等服务、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截止。

2.3服务地点:湖南省株洲市

2.4设备保修期:本项目所采购的所有设备的保修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期不少于36个月。

2.5平台维保期:本项目平台技术服务(智慧渔政管理平台及配套调测)维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2.6供货期:本项目所采购的所有设备的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得超过15个日历日。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参选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3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自2020年1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累计业绩金额达到4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监控设备与软件集成业绩。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时间为准,金额以框架合同金额为准。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类似的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2018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2018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2020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湖南省/株洲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应答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湖南省级/株洲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6参选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本项目核心设备为热成像中载云台摄像机,代理商应答的只需对核心设备提供授权函。代理商应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不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应答。

3.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27日至2023年1130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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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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