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濮阳)2023年15KW汽油发电机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濮阳)2023年15KW汽油发电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3910CT)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选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6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12台15KW汽油发电机组(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3预算金额(含税):13.6万元;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交货期要求:接到甲方订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及安装;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或合同预算金额用完或采购人上级公司集采结果实施执行自动终止,三者以先到为准;
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9签约模式:由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应答产品资格要求:参选人本次应答产品须提供具备CMA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20年1月之后。
(4)参选人须提供自2020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有同类产品(同类产品为发电机组类)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万元。
业绩证明文件:①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合同(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以及该合同下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②业绩执行累计金额认定以合同下的发票金额为准。③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④评审委员会将对发票进行网上核验,如发现参选人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否决参选人投标。⑤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5)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参选人的成立日期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6)参选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8)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9)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河南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执行范围以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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