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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建设消防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12-05 11:06:31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建设消防设备设施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建设消防设备设施项目(项目编号:NMTT2023-038)。

1.2项目预算:含税总预算616833元,税率9%。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1.4采购。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综合生产用房建设消防设备设施项目,施工内容按照设计院出具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设施的土建工程、给排水、消防设备、防水及其它配套等施工内容。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ON)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综合生产用房建设消防设备设施项目,施工内容按照设计院出具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设施的土建工程、给排水、消防设备、防水及其它配套等施工内容。详细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所有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

2.3工期:在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2.4保修期:工程完成验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移交完毕之日起两年。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本项目要求质量合格并符合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企业证书扫描件。

3.4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1)参选人需为本项目提供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1人。

(2)参选人需为本项目提供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人。

(3)参选人需为本项目提供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注: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2023年1月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5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消防施工)至少1份。

注:参选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对应的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框架协议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为准,未提供框架协议的订单或结算文件不计算);合同或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线上系统订单截图无须盖章)、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等其他能够体现对应关系的信息。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中签订时间为准。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或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黑名单管理系统查询,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投标人被两个及以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3)自公告发出前30日至开标日(投标截至日),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4)招标人对投标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15)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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