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2023年微站及室分一体化美化天线第二批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2023年微站及室分一体化美化天线第二批采购项目、CITCC-SCTT2023-110。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预算含税181.17万元(其中货物部分147.79万元,安装部分32.49万元,安全生产费0.89万元)。
1.6 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家。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任意一项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具体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本次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套) |
1 | 3米一体化天线(内置合路器)三扇区,(遥控电调) | 820-960/1710-2690(FAD) 18dBi 双通道、内置驱动电机RCU支持遥控电调(含土建安装部分) | 9213.40 |
2 | 6米一体化天线(内置合路器)三扇区,(遥控电调) | 820-960/1710-2690(FAD) 18dBi 双通道、内置驱动电机RCU支持遥控电调(含土建安装部分) | 11841.72 |
3 | 9米一体化天线(内置合路器)三扇区,(遥控电调) | 820-960/1710-2690(FAD)18dBi 双通道、内置驱动电机RCU支持遥控电调 (含土建安装部分) | 14470.03 |
4 | 安装服务费(塔基混凝土方量<2m³,包括:图纸设计全部内容;) | \ | 2709.97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项目采购一体化美化天线(3米/6米/9米)货物(包安装、督导调测、运输等)。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数量 | 税率 | 备注 |
1 | 3米一体化天线(内置合路器)三扇区,(遥控电调) | 820-960/1710-2690(FAD) 18dBi 双通道、内置驱动电机RCU支持遥控电调(含土建安装部分) | 12 | 0.13 | \ |
2 | 6米一体化天线(内置合路器)三扇区,(遥控电调) | 820-960/1710-2690(FAD) 18dBi 双通道、内置驱动电机RCU支持遥控电调(含土建安装部分) | 84 | 0.13 | \ |
3 | 9米一体化天线(内置合路器)三扇区,(遥控电调) | 820-960/1710-2690(FAD)18dBi 双通道、内置驱动电机RCU支持遥控电调 (含土建安装部分) | 14 | 0.13 | \ |
4 | 安装服务费(塔基混凝土方量<2m³,包括:图纸设计全部内容;) | \ | 110 | 0.09 | 未含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取安装服务费的3%,且安全生产费不打折 |
2.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采购份额用完为止(以先到条件为准)。
2.3交货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周期:须采购人下单之日起15日内到货,且须在到货之日起35日内完成安装。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 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3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和2022年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①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②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
③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报告正文的签字盖章页。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备查。
④如分公司参选,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资产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⑤如提供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仅作为参选人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资产等),须以经审计的参选人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参选人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3.4产品资质:参选人提供经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应答产品(至少包含两种本次采购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应当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CMA或CNAS),且检测结果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中对应产品类型的指标要求(至少包含驻波比、端口隔离度、三阶互调、天线增益、水平面半功率波束宽度、垂直面半功率波束宽度、前后比、交叉极化比,具体产品指标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中的表1、表2、表3)。
注:提供清晰、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参选人提供的检测报告应真实,可提供检测单位对应联系人、联系电话、职务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有权对真实性进行核查。
3.5 安装企业资质:参选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参选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6 安全生产许可证:参选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时间范围内且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业绩。业绩认定标准:1)类似业绩范围:一体化天线、一体化监控杆、天线销售等;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8 三类安管人员:参选人须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项目经理(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具备注册建造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专业;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2023年3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参选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企业负责人是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备查(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②资质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扫描件;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若是一级建造师证书(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参选人一致),应按照住建部最新要求提供(不限于证书所有者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确认证书使用有效期等),原件备查。③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参选人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④未提供基本证明材料的人员或基本证明材料不全的人员不予认可。
3.9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审查参选人及盖章承诺(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10 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承诺函。
3.11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天线产品类】供应商“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中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提供承诺函,参选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12 其他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参选人的: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应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2.
3.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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