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3-2025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3-2025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47-2360SCCHA09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 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详见“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海南铁塔共计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111个(直流充电场站56个,交流充电场站55个)。为保障所投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在运营过程中的人、财、物的安全,提升场站抗风险能力,拟为充电场站购买公众责任险和财产一切险,以保障运营过程中因充电引起的事故带来的资产安全及公众责任赔付。项目含税预算为47.39万元(其中财产一切险13.39万元,公众责任险34.0万元)。
(1) 财产一切险及附加险(盗窃险扩展条款、恶意破坏扩展条款):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 公众责任险及附加险(停车场责任条款、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交叉责任条款、急救费用条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本次采购为框架合同采购,根据实际保单金额结算保费。中选人与海南铁塔公司、海南能源公司签署三方协议。
险种 | 保额 | 免赔 | 扩展条款 |
财产一切险 | 充电桩价值*数量 |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 1、盗窃险扩展条款 2、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
公众责任险 | 单站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5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90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6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万元 | 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每次事故医疗费用绝对免赔200元,扣除免赔后按80%支付 | 1、停车场责任条款 2、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 3、交叉责任条款 4、急救费用条款(累计赔偿限额5千元) |
2.2服务地点:海南省全省,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4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标包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份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2.6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及比选文件、合同规定。
2.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1.00。参选人需基于各险种的年保费上限进行统一的折扣系数报价。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险种 | 年保费上限 | 备注 |
财产一切险 | 0.15% | 采购期内预估总保额8923.7万元 |
公众责任险 | 125桩/站/元(含税) | 采购期内预估参保充电桩数量为2720 |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3.1.2企业资质:参选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3.1.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曾承保过充电场站财产保险的项目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5万元(含税)。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根据合同类型,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2)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结算单、发票或保单等单据,可提供系统订单截图,以订单或结算单据的金额和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1.4财务要求: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控股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并加盖单位章。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海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海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2.
3.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26日8:30至2023年12月29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参选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