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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2023年大安区校园食品安全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2023-12-28 10:47:5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2023年大安区校园食品安全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2023年大安区校园食品安全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参选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2023年大安区校园食品安全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DXCG-SCTT-ZG-2023120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现拟对大安区校园食品安全智能化设备进行采购。需求规模:预估不含税总价金额为39.38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含税总价金额为44.50万元。

1.6 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包一: ... ;标包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 一家

£  家,本项目划分【】个标包。

1.8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不含税单价限价如下表,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序号

产品名称

功能参数及配置要求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数量

增值税税率(%)

1

智能晨检仪

实现后厨工作人员晨午晚检数据自动上传管理平台,智能影像取证,生成晨检台账。

8210.00

22

13

2

穿戴行为分析(初级型)

1.支持食堂2-3个重要功能间:实现人工智能云平台分析系统通过后厨监控摄像机对后厨人员不规范行为(未穿工作服、未带工作帽、未戴口罩、未带手套、抽烟、玩手机等)、陌生人进入实现智能抓拍,信息同步上传管理平台并实时预警推送管理人员,同时实现重要区域语音实时现场警醒、纠错;(含喊话音箱喇叭)

5700.00

22

3

智能留样手持机

功能:通过系统当日食谱生成留样数据打印留样标签并智能打印,支持APP安装,上传食安过程管理数据至管理平台。

3990.00

22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拟对大安区校园食品安全智能化设备进行采购,主要包括智能晨检仪、穿戴行为分析、智能留样手持机等。本次比选的采购内容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含)内完成到货,并负责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30个日历天内达到验收标准。

2.3供货地点:四川省自贡市,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5服务能力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含)至采购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且累计金额不低于40万元(含)。

注:(1)类似业绩范围:食品安全智能化设备类销售业绩。

(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参选方的业绩:①如分公司参选,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业绩均认可;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业绩不予认可;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资料均不得通用。

3.控股管理关系:①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②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③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注: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食品安全智能化设备采购类/数据采集设备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参选人黑名单”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审查应答承诺函,参选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5.联合体: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详见应答函。

6.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参选人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审查应答承诺函。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参选方的:

A.如分公司应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E.如分公司参选,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但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F.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报告正文的签字盖章页、财务审计报告编码页及防伪查询二维码页(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按要求提供)。

注:①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要求: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文件要求,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并申请赋码,完成赋码后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体现防伪查询二维码及报告编码。

②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编码、财务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及防伪查询二维码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对审计报告进行深度查验报告的真实性。

7.是否允许代理商应答: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如为代理商应答,须提供代理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智能晨检仪)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本次采购,则制造商与代理商应答均无效;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若不同的代理商持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授权函参加本次采购,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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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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