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3年17号智联业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3年17号智联业务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TTHX202400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3年17号智联业务供应商采购,含税预算总金额为88万元。
1.6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现需要采购一家供应商,完成拓展业务监管指挥平台设备采购、安装及调测工作,顺利交付项目。其中包括:LED大屏显示系统、会议讨论系统、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网络安全配置、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及系统集成建设工作以及3年设备维护升级服务。
2.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
2.3建设周期:30日历天。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安装区域:昆明市呈贡区。
2.6质保期:设备质保期 3 年,安装质保期 1 年。
2.7技术标准:满足国家、行业验收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2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需提供本项目采购主要设备产品(主要设备产品指LED大屏显示系统、会议讨论系统、扩声系统)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
3.3参选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⑥承诺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控股、管理关系:(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选。(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5.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5.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4日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0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