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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承保2024-2025年度服务(第二次)项目公告

2024-01-15 15:08:21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承保2024-2025年度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承保2024-2025年度服务(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符合法规要求,规避公司如发生意外事件的额外损失风险,并响应总承包合同中关于安责险保险购买条款约定,避免以项目单个合同单独办理影响承保时效性和风险缺口,现需对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承保2024-2025年度服务(第二次))进行采购。

2.2 投保险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

2.3 投保范围及保险时限

2.3.1 投保工程范围:2024-2025年度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司所涉及工程范围,主要包括:

1.市政公用或水利工程的污水厂、水厂(站)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包含或部分包含土石方工程,工业构建筑物或低层建筑物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自控工程、环境工程、厂内外管道工程)。

2.市政管道工程(包含或部分报告管道沟槽开挖回填、管道安装、路面恢复等)。

计费标的、保险期限、赔付保额、赔偿方式、从业人员及第三者伤残等级限额赔偿比例、免赔、伤残免安监证明、预防技术服务、保险服务计费方式和服务条款等详见需求方案。

2.3.2 保险时限:在保险合同中列明,满足施工合同约定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只有购买比选文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 必须在中国境内已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竞争性比选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的省级分公司。(注:同一家公司只能授权一家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授权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省级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民事责任承诺书)

3.2 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且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包含本次比选服务范围内的险种。(提供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3.3 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竞争性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须提供完整安责险保单格式,其主要条款应完全响应“第五章服务要求”且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保监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号)》相应规定要求。(提供安责险保单格式及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邀请书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4.3)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6)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4.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 1 月 15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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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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