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振兴路193号院内办公用房仓库及场地公开招租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振兴路193号院内办公用房仓库及场地招租项目(比选编号:BD20240118021)。比选人为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租,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招租比选概况
招租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振兴东路193号院内办公用房仓库及场地;位于振兴二路与振兴路交汇处院内。
房屋建筑面积:办公用房及仓库面积2639.12平方米及院内附属场地
拟出租方向:餐饮、购物及配套
租赁期:8年;
租金底价:105万元/年;其中办公用房仓库年租金不得低于90万元/年,院内场地租金不得低于15万元/年,以书面通知的起租日期的前三个月为装修免租期。
承租人负担所有配套及改造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季度支付。
2. 招租方式
公开招租比选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且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所涉及内容;
(2)参选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含)年。
(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提供类似项目运营业绩,包含但不限于租赁合同、项目运营情况报告等证明文件。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4.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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