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2024-2025年废旧闲置物资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DX-BX-202402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处置内容:衡阳市(含县分公司)废旧设备及物资(不含铅酸废旧蓄电池)的拆除,运输,回收等工作。
1.2 处置金额:90万元(含税)
1.3 本项目划分两个份额,选取3个回收商。回收金额上限分别为35万元、30万元、25万元。
1.4 项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
1.5本项目设置底价,底价为100%(报价需以5%为基准,如105%、110%报价)参选人应答报价低于底价及不按要求报价,视同为无效报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1.6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起1年;如合同满一年,三家回收处置商金额中任何一家累计回收金额不足80%,则合同日期顺延至份额用完为止。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 caigou.chinatelecom.com.cn ctsc-portal 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 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2参选人须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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