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第二次)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市彭水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彭水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重庆市彭水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第二次)
2.2比选范围:提供重庆市彭水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应;
2.1.1项目基本概况:本次为重庆市彭水排水有限公司食堂配送有质量保障的食材及调料,包含但不限于:米、面、油、肉类、水产类、禽蛋、奶制品、水果、蔬菜、副食、调料、干杂等。
2.1.2 本标比选范围:本次比选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食品原材料货品供应范围为米、面、油、肉类、水产类、禽蛋、奶制品、水果、蔬菜、副食、调料、干杂等的采购及配送。
2.3服务地点及相关信息:
序号 | 食堂名称 | 签定合同主体 | 服务人数 |
1 | 彭水污水处理厂 | 重庆市彭水排水有限公司 | 44 |
合计 | 44 |
2.4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资金来源:现职工伙食费标准为850元/人/月,职工人数现为44人,合计约46.92万元/年(期间若因职工人数增减,则按比选人职工伙食费标准相应增减)。本次比选食材配送全年总额不得超过为46.92万元(实际结算量以每月比选人确认并验收合格的实际配送量为准),达到46.92万元则自动终止合同。
2.6实际配送需求数量按比选人出具的采购配送订单为准,服务期内原材料涨价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经中标,服务期内中标取费比例不因任何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变动、物价波动、汇率浮动、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任何调价文件等)而调整,相关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食品生产或销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如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需额外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3服务承诺:投标人承诺按要求在每日7点30分以前配送食材到达比选范围所属各食堂的,且应急配送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食品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提供信誉申明,需满足以下要求①承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②承诺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投标或中选后转包;③承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比选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执行(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拥有自有的配送车,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03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3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9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3年12月-2024年02月)在投标人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10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1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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