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4年温岭南港监测站特型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4年温岭南港监测站特型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127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温岭南港监测站特型塔,采购预算:28万元(含税)。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个,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单价,详见下表,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主项 | 分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限价 (不含税单价,元) |
铁塔主体 | 塔体 (含接地、地脚螺栓) | 吨 | 17.7 | 13000 |
其他配件 | 基 | 1 | 总费用(除推荐塔型设计费)*3% | |
推荐塔型设计费 | 基 | 1 | 塔体*4% |
2.1采购范围:包含设计、产品制造、运输、安装及其他配套材料、设备及服务。本特型塔塔体为钢结构形式,塔高35米,设计风压1.2Kpa,地面粗糙度类别为A类,设计两层平台、每层平台允许挂载设备总面积不大于1.5m²。
2.2交货期: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80天内完成特型塔安装并通过验收。
2.3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3.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3.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
(2)为本项目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
(3)为本项目配置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
(4)上述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中至少一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说明:a.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1月至应答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b.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可与其他岗位人员兼任,若出现兼任,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复用,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
3.5设计要求:
本项目包含设计要求,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或承诺设计服务商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设计部分由参选人自行实施的应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设计部分由专业设计服务商实施的,参选人应承诺设计服务商满足以上要求。
3.6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特型塔】。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7不得存在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台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9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10本项目参选人须为塔体制造商。
3.11控股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4.
5.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03日18时00分至2024年04月0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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