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2024年醴陵、攸县、炎陵县域DC展厅装修家具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2024年醴陵、攸县、炎陵县域DC展厅装修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4-10752),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醴陵、攸县、炎陵县域DC展厅装修家具。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4年醴陵、攸县、炎陵县域DC展厅装修家具采购,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项目预估总额85548.70元(不含税)。供货地点:以比选人要求为准。供货期限:以比选人要求为准。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2划分分包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非通。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有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合计85548.70元。参选人任意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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