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肥东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三十埠综合站云台式可燃气体激光遥测仪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肥东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编号:TZXT-AHGS-2024-B057,采购代理编号为: 04-14-04D-2024-D-E11715,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云台式可燃气体激光遥测仪采购项目,预算16万元。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交货。
2.3交货地点:合肥市肥东县。
2.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6万元。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
3.2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产品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b IIC T6 Gb,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需提供防爆等级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产品取得国际公认权威测试机构提供的有效SIL3及以上等级认证证书及测试报告,需提供认证证书或测试报告扫描件;
③产品激光功率应满足GB 7247.1-2012的规定,检测激光等级为Class I人眼安全,指示激光等级Class I人眼安全,提供具备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激光安全性检测报告。
3.4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一份已签署可燃气体激光遥测仪的销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以提供规定时间内签订的合同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页、承包内容关键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如应答人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人中选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再发包。
3.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7)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31日17时30分至2024年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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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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