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AOA工艺原理探索低碳氮比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新途径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基于AOA工艺原理探索低碳氮比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新途径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现进行基于AOA工艺原理探索低碳氮比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新途径项目技术服务的比选工作。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现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1)概况
为高效有序推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在水土污水处理厂开展《基于AOA工艺原理探索低碳氮比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新途径》项目研究,根据水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特点,结合AOA工艺原理,进行工艺优化调控的技术研究,探索工艺优化时过程参数的控制经验,将“AOA”本土化,以期实现节能降碳。研究内容涉及理论研究和模型建立,需要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2.2比选范围: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成功搭建AOA工艺小试实验平台,能够模拟污水处理厂系统开展AOA工艺脱氮除磷性能研究;
2.结合小试和中试研究,形成碳源投加优化策略,实现辅助碳源单耗较2023年平均单耗下降5%以上;
3.形成污水处理厂AOA工艺等效模型;
4.形成项目结题报告一份,结合小试和等效模型,初步阐明AOA工艺脱氮除磷的机理,形成初步的AOA工艺优化策略;
5.撰写中试建议书一份,对开展AOA工艺在实际污水处理环境中的脱氮除磷性能、工艺流程和设备优化中试试验方案进行规划,设计中试试验装置。
6.项目结题前,发表高质量论文2篇,申请专利或软著各1项。
2.4 服务周期: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或以项目结题验收完结,两个时间以时间先到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
3.1.1投标人具备科学研究职能的本市高校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本次比选要求负责人和研究骨干(至少3名)具备博士研究生学位,具备高级职称(提供响应证件)。
3.2 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以来签订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类似研究任务合同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3.3 投标人应具备水处理、环境、化学化工类等相关领域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提供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4-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3.5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 以上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7月22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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