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区废弃物(非危)处置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辽宁地区废弃物(非危)处置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辽宁地区废弃物(非危)处置服务
项目概况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在海上和陆地终端油气勘探、开发、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不含油岩屑、不含油泥浆(水基泥浆)、不含油泥饼、液体生活垃圾、固体综合垃圾、工业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随着新环保法的颁布实施,环保要求更加严格,公司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要求,对海上和陆地终端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回收。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辽宁地区废弃物(非危)处置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6874/01
发标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主要技术规格
1、回收以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技术作业中心、辽东作业公司各作业点(以下简称“各作业点”)、岸电运维中心变电站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海上各作业单元以及陆地终端产生的不含油岩屑、不含油泥浆(水基泥浆)、不含油泥饼、液体生活垃圾、固体综合垃圾、工业垃圾,生活污水等的处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回收、运输、储存及处置结果必须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不得对社会环境、任何单位和人员造成任何程度的污染和任何损害。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服务期3年,执行采用“1+1+1”模式。服务期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过程中,每个合同年度执行完毕后,除非合同一方明确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则合同执行期限自动延长。若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一方提出合同终止之外的其他异议,不影响合同有效期的效力,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渤海油田工程技术作业中心、辽东作业公司各作业点(以下简称“各作业点”)、岸电运维中心变电站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海上各作业单元以及陆地终端产生的不含油岩屑、不含油泥浆(水基泥浆)、不含油泥饼、液体生活垃圾、固体综合垃圾、工业垃圾,生活污水等的回收及处置服务。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在辽宁省葫芦岛北港码头港口经营备案,备案事项含垃圾接收相关服务,提供辽宁省葫芦市交通运输局出具的经营区域包含“北港码头”的港口经营事项备案表。投标人具有辽宁省地级市环境卫生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2)投标人自行或委托的运输公司必须具交备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网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网址上查询。若投标人委托运输公司运输,需提供双方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投标人中标并履行合同时,只限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委托的运输公司。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服务业绩至少1个。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和2)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提示:以上2项资料,缺少任何1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B、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委托页、及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注意:订单编号或内容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项目名称
辽宁地区废弃物(非危)处置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辽宁地区废弃物(非危)处置服务
项目概况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在海上和陆地终端油气勘探、开发、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不含油岩屑、不含油泥浆(水基泥浆)、不含油泥饼、液体生活垃圾、固体综合垃圾、工业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随着新环保法的颁布实施,环保要求更加严格,公司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要求,对海上和陆地终端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回收。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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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辽宁地区废弃物(非危)处置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6874/01
发标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主要技术规格
1、回收以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技术作业中心、辽东作业公司各作业点(以下简称“各作业点”)、岸电运维中心变电站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海上各作业单元以及陆地终端产生的不含油岩屑、不含油泥浆(水基泥浆)、不含油泥饼、液体生活垃圾、固体综合垃圾、工业垃圾,生活污水等的处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回收、运输、储存及处置结果必须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不得对社会环境、任何单位和人员造成任何程度的污染和任何损害。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服务期3年,执行采用“1+1+1”模式。服务期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过程中,每个合同年度执行完毕后,除非合同一方明确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则合同执行期限自动延长。若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一方提出合同终止之外的其他异议,不影响合同有效期的效力,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渤海油田工程技术作业中心、辽东作业公司各作业点(以下简称“各作业点”)、岸电运维中心变电站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海上各作业单元以及陆地终端产生的不含油岩屑、不含油泥浆(水基泥浆)、不含油泥饼、液体生活垃圾、固体综合垃圾、工业垃圾,生活污水等的回收及处置服务。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在辽宁省葫芦岛北港码头港口经营备案,备案事项含垃圾接收相关服务,提供辽宁省葫芦市交通运输局出具的经营区域包含“北港码头”的港口经营事项备案表。投标人具有辽宁省地级市环境卫生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2)投标人自行或委托的运输公司必须具交备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网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网址上查询。若投标人委托运输公司运输,需提供双方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投标人中标并履行合同时,只限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委托的运输公司。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服务业绩至少1个。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和2)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提示:以上2项资料,缺少任何1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B、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委托页、及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注意:订单编号或内容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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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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