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移动(荆门)第二数据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电梯等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移动(荆门)第二数据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电梯等设备采购项目,比选编号:ZJZT-2024-12977,比选人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比选范围
1.1 比选内容:本项目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荆门)第二数据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电梯新建项目,项目预算总金额61.02万元(含税)。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不含税) | 备注 |
1 | 3吨4站有机房货梯(不小于0.63m/s) | 台 | 1 | 280000.00元 | 含设备供应、安装及交付验收等一切相关工作,其他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2吨4站有机房客货梯(不小于1.0m/s) | 台 | 1 | 260000.00元 | 含设备供应、安装及交付验收等一切相关工作其他详见技术规范书 |
1.2 交货期:接到甲方下达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电梯的安装验收并交付。
1.3 交货地点:荆门市漳河新区荆楚科创社区深圳大道南侧(比选人指定地点)
1.4 保修期:自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之日起30个月
1.5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6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540000.00元,分项限价如上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行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有效合法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的同一比选项目同一采购包参选;
2.3参选人须是参选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如代理商参选,应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选,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选,否则均将被否决。
2.4资质要求:
(1)参选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等级,曳引驱动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等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等级,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C级及以上等级或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参选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等级,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C级及以上等级;或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且代理产品的原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等级,曳引驱动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等级)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5企业类似业绩:参选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参选截止日,至少提供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由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金额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累计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由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
(3)其他要求: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章页);
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章页);b. 框架协议相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
C、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裁判文书网判决时间为准,裁判文书网查询对象含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如有))
(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7参选人须承诺中标后按比选人要求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3日17时00分至2024年8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