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车辆轮胎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国内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2.1货物名称、数量、供货期限、采购控制价、中标人数量: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供货期限 | 采购控制价 | 中标人数量 |
1 | 公交车轮胎(二) | 6105条 | 两年 | 5066970元 | 1家 |
2 | 汽维分公司维修车辆轮胎(二) | 140条 | 121160元 | 1家 |
注:1.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期内受招标人车辆投用数量、使用频率等因素影响,具体供货数量及结算金额均以实际发生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其中的风险。
2.按标段一至标段二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投标人可就一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
3.交货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标段划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的企业信息查询结果网页(含股东、高管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近三年内在招投标等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列入各项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其响应无效。如遇已签到的投标人的IP地址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3.7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车辆轮胎采购项目第一次开标标段一中标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标段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 9:00 至2024年10月14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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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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