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新增一台备用剩余污泥泵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石柱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三期剩余污泥泵型号、耦合、底座、导杆各不相同,不能通用,且一期共四座SBR池无备用剩余污泥泵,如遇一期SBR池任意因一个剩余污泥泵故障维修,对应SBR将无法正常进行剩余污泥排除,影响生化系统的正常运行。
2.比选范围: 采购备用剩余污泥泵一台。
3.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实施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剩余污泥泵 | 采购 | 台 | 1 | 14350.00 | 14350.00 | 拟采购品牌:上海蓝机泵业、江苏南方泵业、上海凯泉泵业、浙江首飞泵业、上海进越泵业、上海阳光泵业 |
合计 | ?1435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叁佰伍拾元整)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销售授权证明文件(提供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有2家或以上投标,则作为废标处理)
4.3 2021年以来签订的 8000.00元以上的类似购销合至少1个,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均可(提供合同复印件)。
4.4 必须响应本项目技术要求(提供技术响应文件,格式自理)。
4.5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 年 7 月至2024年 9 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7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4.3)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6)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4.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技术要求: 额定流量≥200m?/h;功率<9;扬程≥7;出口口径DN150mm;主电缆及控制电缆≥10米;电机绝缘等级F级,防护IP68。
6.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方需按比选人要求按时供货至指定地点。
7.供货地点: 石柱污水处理厂。
8.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且随货物到场一并提供该货物的合格证。
9.质保期: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因素导致的一切问题无偿进行修复,供应商接到设备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对远程无法解决的问题,工程师应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10.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为1435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叁佰伍拾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
11.本采购项目为单价包干,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报价包含完成产品交货的各项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包装费、保险费、上下车费、二次转运费、利润、税金等各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交货后的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
12.到货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3%尾款待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13.报价文件组成
(1)投价函
(2)投标报价组成部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及授权证明
(5)业绩证明
(6)技术响应文件
(7)承诺书
(8)其它资料(如有)
1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4.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14.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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