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公司燃烧治理专有及配套设备购置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安全环保公司燃烧治理专有及配套设备购置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安全环保公司燃烧治理专有及配套设备购置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随着国家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管控要求越来越严格,中海油各公司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需求越来越大,通过前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业绩积累,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项目业绩和技术储备上拥有很大的优势,未来预计签订多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备,为满足业务需要,现进行安全环保公司燃烧治理专有及配套设备购置专有协议采购。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安全环保公司燃烧治理专有及配套设备购置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702/01
发标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主要技术规格
燃烧器撬、高温换热器、风冷器、水冷冷却器、水冷塔、余热回收设备、风机、烟囱、均质混风罐、缓冲罐、阻火器、气液分离罐等具体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订单下达后35个日历日内交货
交货数量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范围
直接燃烧治理专有及配套设备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支持文件: 1)生产资质证书(废气或VOCs处理系统或设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废气或VOCs处理系统或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等),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厂房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厂房的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投标人提供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房产证明不视为自有)、生产/加工废气或VOCs处理系统的设备实物照片以及生产/加工废气或VOCs处理系统的设备的发票或合同等)。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TO废气处理装置供货业绩合同。须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①销售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及供货名称;②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应为到货验收单或结算发票,到货验收单应有使用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 1 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 1 个有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项目名称
安全环保公司燃烧治理专有及配套设备购置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安全环保公司燃烧治理专有及配套设备购置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随着国家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管控要求越来越严格,中海油各公司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需求越来越大,通过前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业绩积累,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项目业绩和技术储备上拥有很大的优势,未来预计签订多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备,为满足业务需要,现进行安全环保公司燃烧治理专有及配套设备购置专有协议采购。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安全环保公司燃烧治理专有及配套设备购置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702/01
发标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主要技术规格
燃烧器撬、高温换热器、风冷器、水冷冷却器、水冷塔、余热回收设备、风机、烟囱、均质混风罐、缓冲罐、阻火器、气液分离罐等具体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订单下达后35个日历日内交货
交货数量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范围
直接燃烧治理专有及配套设备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支持文件: 1)生产资质证书(废气或VOCs处理系统或设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废气或VOCs处理系统或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等),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厂房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厂房的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投标人提供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房产证明不视为自有)、生产/加工废气或VOCs处理系统的设备实物照片以及生产/加工废气或VOCs处理系统的设备的发票或合同等)。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TO废气处理装置供货业绩合同。须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①销售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及供货名称;②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应为到货验收单或结算发票,到货验收单应有使用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 1 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 1 个有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