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4年多频合路器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4-1272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货物集中采购项目,预算为133.7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设备清单如下(数量仅为预估,执行中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产品名称 | 预估数量(台) |
电信800M&移动900M/电信1.8G&2.1G/移动2.3G/移动2.6G 四端口合路器 | 1150 |
电信1.8G/电信2.1G/移动2.6G/电信3.5G四端口合路器 | 650 |
电信800M&1.8G&2.1G/移动2.3G两端口合路器 | 150 |
电信800M&移动900M/电信1.8G& 2.1G/移动TD-F1.8G/移动2.6G四端口合路器 | 100 |
1.2.2到货期:从订单发出之日起计算,到货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1.2.3交货地点:湖南省内买方指定地点。
1.2.4保修期: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不少于24个月。
1.2.5集中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则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届满;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毕,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2.6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7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2个,每个成交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综合排名第1名成交份额:份额为成交人含税响应总价的60%;
综合排名第2名成交份额:份额为成交人含税响应总价的40%。
1.2.8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如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产品名称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元/台) |
电信800M&移动900M/电信1.8G&2.1G/移动2.3G/移动2.6G 四端口合路器 | 台 | 780 |
电信1.8G/电信2.1G/移动2.6G/电信3.5G四端口合路器 | 台 | 400 |
电信800M&1.8G&2.1G/移动2.3G两端口合路器 | 台 | 450 |
电信800M&移动900M/电信1.8G& 2.1G/移动TD-F1.8G/移动2.6G四端口合路器 | 台 | 900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止的全国范围内的合路器的类似项目业绩,销售合同累计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签署固定金额合同的,提供合同关键页、与合同对应的清晰的全量发票扫描件,以发票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署框架合同/协议的,提供合同关键页、订单、与合同或订单对应的清晰的全量发票扫描件,以发票金额及订单日期为准。合同关键页包括首页、采购内容页、金额页、签字页等。)
2.3供应商必须为响应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场地照片,包括厂房大门照片(照片下方详细说明地点)、生产线照片和设备组装过程照片。
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6日8时3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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