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数字园信号覆盖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数字园信号覆盖工程项目,比选人为深圳高新区信息网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编号: SZ-17-04D-2024-D-E30529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预算费用-含税 (人民币:万元) | 实施地域 |
2024年数字园信号覆盖工程项目 | 225 | 深圳市 |
备注: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调试并取得通管局出具的《通信基础配套设施完成备案通知书》。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4年数字园信号覆盖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5万元,参选单位根据自身具体情况报价,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将予以否决处理。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
1.2)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
2.2参选人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选人须提供上述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3项目团队要求:
(1)参选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7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3)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且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其中至少配备1名电工、1名高处作业人员。
(4)参选人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a)现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7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
b)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高处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c)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4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至少具备一个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网络信号覆盖或网络无线覆盖项目类业绩的相关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业绩 ;
备注: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表及对应的发票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发票合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合同数量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
(2)如工程项目合同包含其它专业施工或包含其它非本项目要求的同类工程等多个子项目,则须列明合同中同类工程部分的金额,并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经济报价文件(含工程量的报价清单)或概预算文件或结算文件等资料复印件),如无列明,视为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同时全套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4)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5承诺要求:(1)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提供移动市公司或归属地区分公司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函,并承诺移动信源60个日历天内完成开通。(2)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须提供或设立针对本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8日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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