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通信有限公司2025年度夏茅园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2025年度夏茅园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23729),采购人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物流事业部所管辖的夏茅智慧物流园及广州地区物流仓库;
(2)服务时间:1年(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
(3)预算金额:68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对各园区物业进行(包括但不限制与房屋维修维护、给排水设施维修、有电设备维修、公共设施维修等)维修修复的工程服务。
(2)标段/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询比限价(详见询比一览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询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零星维修、装修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0(含)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如合同金额不足上述规定金额,但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金额达到上述规定金额且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的视为有效业绩。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3 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安全员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现场负责人(注:现场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4)除以上人员外,本项目还须配置如下人员:
①现场施工人员须至少1人持有持应急管理局颁发的高处作业证;
②现场施工人员须至少1人持有持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电工作业证。
注: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和身份证扫描件。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6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必须由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
2.4 服务承诺
(1)供应商承诺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
(2)供应商须按照维修时限完成设备设施维修工作:
①紧急抢修服务:须于半小时内到达,2小时内修复。②一般维修服务,须于2小时内到达,8小时内修复。③一般施工服务:8小时内到达,按要求完成施工。
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满足或不提供将被否决应答。
2.5 保险要求
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询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 法律法规、询比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售卖时间:
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4时00分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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