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全域智慧信控设备ODM框架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全域智慧信控设备ODM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0667),比选人为天翼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天翼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全域智慧信控设备ODM框架采购项目,拟采购供应商根据比选人要求,完成协议期内全域智慧信控设备及定制化的供货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边缘智能体、信号灯状态监测仪等设备。本项目最终以实际发生的服务量及考核结算情况为准,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2 ★服务地点:苏州市(比选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3 ★合同有效期:(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合同终止)
1.3.1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
1.3.2框架下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1.4 ★供货期:订单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1.5 ★保修期:各订单的保修期不低于3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中选人提供免费维护。
1.6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 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具体最高限价标准详见比选文件。参选人报价时需报送最高限价的折扣。折扣最高限价为100%,报价折扣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3 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 制造商资质: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参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参选授权函,且若参选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
2.7 类似业绩: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参选截止之日止,承担过类似设备销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
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合同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等信息)、销售内容页或销售明细页】,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发票必须对应,时间以发票开具为准,原件备查。
2.8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2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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