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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2月设施零星维修项目项目公告

2025-02-12 15:15:0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比选公告

本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2025年2月设施零星维修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2025年2月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2、比选内容: 2025年2月设施零星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如更换中水管、加药管、自来水管等;综合楼及构筑物小面积的瓷砖铺贴、地坪找平、墙面换新、构筑物墙体修补、围墙修补等。

4、工期:截止2025年2月28日。

5、施工地点:石柱污水处理厂、沿溪污水处理厂、西沱污水处理厂。

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按国家建筑要求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7、质保期:项目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11月-2025年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名单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2月 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三、报价原则

1、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报价取费比例为100%,投标总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服务期内维修总费用控制在3万元以内。

注:投标人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取费比例,保留2位小数。如取费比例为90%,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90(无需理会报价单位)。

2、本项目报价采用报价取费费率方式进行报价。

3、结算原则:当月维修工作完成后于次月15日前完成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8]195号)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编制结算,乘以中标取费费率作为最终结算价。

3.2人工工日单价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石柱县人工信息价执行,如人工单价有区间值的,按中间值执行。

3.3材料、设备价格:材料、设备价格调整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石柱县的材料、设备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如《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或设备,则由双方认质核价,以核定的价格做为材料或设备的结算价,且材料或设备均为不含税价。

3.4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按规定的费率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现行要求进行计算。

3.5投标申请人在查阅邀请比选文件后如有不详,应在比选评审会前向业主进行询证,否则视为完全理解。

4、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配合费、风险费、档案编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运输费及一般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5、本工程建筑垃圾由承包人负责清运,清运费用(包括建筑垃圾的挖、运、上车、环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费、出渣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施工期间发生的计价相关政策性调整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7、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8、增值税计费法由招标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9、投标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装投标文件袋中进行密封,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升级官网科处。

四、比选办法

1、评审人员的组成

在提交项目申请时组建评审小组,人员从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评标小组中选取,人数为三人。

2、比选程序

2.1招采人员先向与会人员宣布评标办法。

2.2内控办监督人员向与会人员示意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及完好性。

2.3评审人员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3.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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