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樟树市分公司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比选公告(比选邀请)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樟树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樟树市分公司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现将有关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樟树市分公司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2、采购编号:TC259X05J
3、采购预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
4、采购内容:
由入围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广告宣传服务,将全部货物制作完成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5、标段划分(分包)方式: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即采用一个标包采购。本次采购拟入围供应商数量4家。
6、其他内容:
6.1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双方无异议且后评估达到合格以上,合同则自动展期,最多展期两次,即合同不超过三年。(合同有效期内,需求单位对供应商按年度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合格的,双方可继续下一年度的合作,否则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在新一轮采购合同未签订前,可按原合同继续履行,但按原合同履行最长有效期为三个月。)
6.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费用组成:本次采购项目按折扣率进行报价(基数参考市场平均值,投标人在此基数上进行折扣率报价),该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制作费、材料费、设计费、安装费、人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税费、医疗、工伤、养老、意外保险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
6.4履约保证金:入围供应商每家收取5000元 。入围单位自收到入围通知书两周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采购方指定账户,并附注:XX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期满两个月内,采购方将履约保证金退回原转账账号。
6.5技术服务要求: 详见“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
7、供应商资格条件:
7.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响应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7.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或响应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需没有黑名单记录。
7.4供应商须对以下内容出具承诺书:
(1)所提供的服务均能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2)供应商承诺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承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履约能力;
(4)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使用投标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供应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7.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限制响应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2)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西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公章。
7.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8、采购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